📢 #Gate广场征文活动第二期# 正式啓動!
分享你對 $ERA 項目的獨特觀點,推廣ERA上線活動, 700 $ERA 等你來贏!
💰 獎勵:
一等獎(1名): 100枚 $ERA
二等獎(5名): 每人 60 枚 $ERA
三等獎(10名): 每人 30 枚 $ERA
👉 參與方式:
1.在 Gate廣場發布你對 ERA 項目的獨到見解貼文
2.在貼文中添加標籤: #Gate广场征文活动第二期# ,貼文字數不低於300字
3.將你的文章或觀點同步到X,加上標籤:Gate Square 和 ERA
4.徵文內容涵蓋但不限於以下創作方向:
ERA 項目亮點:作爲區塊鏈基礎設施公司,ERA 擁有哪些核心優勢?
ERA 代幣經濟模型:如何保障代幣的長期價值及生態可持續發展?
參與並推廣 Gate x Caldera (ERA) 生態周活動。點擊查看活動詳情:https://www.gate.com/announcements/article/46169。
歡迎圍繞上述主題,或從其他獨特視角提出您的見解與建議。
⚠️ 活動要求:
原創內容,至少 300 字, 重復或抄襲內容將被淘汰。
不得使用 #Gate广场征文活动第二期# 和 #ERA# 以外的任何標籤。
每篇文章必須獲得 至少3個互動,否則無法獲得獎勵
鼓勵圖文並茂、深度分析,觀點獨到。
⏰ 活動時間:2025年7月20日 17
美SEC委員:代幣化證券本質上還是證券,發行方必須遵守證券法規定的信息披露義務
Odaily星球日報訊 美國 SEC 委員 Hester Peirce 今日發文表示,代幣化證券本質上仍是證券,因此市場參與者在交易此類工具時,必須充分考慮並嚴格遵守聯邦證券法規。 證券代幣化可能由發行人自行實施,例如實業公司或投資公司可將其股份代幣化;也可能由持有第三方發行證券的托管機構操作,這類機構可能發行與其托管證券掛鉤的代幣,或將投資者對托管人享有的“證券權益”代幣化。此類第三方代幣的購買者可能面臨獨特的交易對手風險等特殊風險。 代幣化證券的發行方必須履行聯邦證券法規定的信息披露義務。市場參與者在分銷、購買和交易代幣化證券時,更應審慎評估這些證券的法律屬性及其對應的監管要求。 市場參與者在設計代幣化產品方案時,建議主動與證監會及其工作人員進行溝通。當技術特性確需調整現行規則,或監管要求已過時失效時,SEC 願與業界共同制定合理的豁免條款,推動監管框架與時俱進。